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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背景

聖經的故事時序

創造的故事
創世時期
創世記一至二章
故事由神起初創造天地萬物和人開始,神看所造一切都是好的
墮落的故事
人類墮落,洪水審判,
​神與挪亞立約時期

 
創世記三1至十一9
人類始祖作了惡事,地也受了咒詛。神雖與挪亞立約,不再用洪水毀滅生命,但人卻仍然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創八21)
以色列的故事
1.列祖時期
​    
創世記十二至五十章 
     
(約伯記可能在這時期書寫)
由神應許賜福給一個人
(亞伯拉罕)開始
2.出埃及時期
 
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神照應許讓亞伯拉罕的後裔繁衍成一個民族
約書亞記
3.建國時期
神賜地給這民族建立為一個國家
​4.士師時期
士師記,撒母耳記上一至八5,路得記
神只為以色列國設立祭司制度,而沒有設立君王。神其實就是以色列的王,但新一代以色列民卻很快便不認識神,以致國中無王
5.立王治國時期/
   統一王國時期

撒母耳記上至列王紀上十一章,

歷代志上至歷代志下九章

    (詩篇,傳道書,雅歌,箴言大概也寫於這時期)

神答允以色列民的要求立王。以色列經歷了掃羅、大衛和所羅門的三個王朝時代

6.以色列國分裂為南北兩國時期

(南國稱為「猶大」,北國稱為「以色列」)

列王紀上十二章至列王紀下二十五章,
歷代志下十至三十六章

先知書包括:以賽亞書、何西亞書、約珥書、阿摩司書、俄巴底亞書、約拿書、彌迦書、那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
7.亡國

北國(以色列)亡國,國民被流放異地
南國(猶大)亡國,國民被流放異地
即總體以色列亡國
列王紀下二十四章起,
耶利米書,耶利米哀歌
亡國,意味着民族和個人身分消滅的危機,豈不也意味着神的計劃失敗?

​神卻藉先知向以色列宣告安慰、盼望和復興的信息

 
8.被擄時期

南國領袖及精英被擄到巴比倫國生活

以色列民在其他帝國統治下的異地生活
以西結書,但以理書
以斯帖記
神顯明自己是全地的主,
亡國的以色列民在異族統治下,仍可經歷到神的真實和拯救
9.被擄歸回時期

神讓以色列民獲統治帝國寬待,可歸回及重建故土
以斯拉記,尼希米記,
​  
先知書包括:哈該書、
  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
以色列民在歸回和重建故土中經歷到神的真實,他們在盼望中等候神所應許的復興
 

舊約到此完結

舊約與新約之間的時期,約400年
耶穌的故事
耶穌降世、傳道、
受死、復活
四卷福音書
耶穌是「那生下來作猶太人的王」(太一2)。
耶穌傳道說:「神的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相信福音」(可一15)。
神使耶穌從死裡復活,藉此證明耶穌就是神差來拯救人類的主。
教會的故事
耶穌死後的五旬節
至使徒時期
使徒行傳、書信及啟示錄
使徒和以後的每代信徒,都成了神的國的新子民,他們要見證耶穌是君王和主,是人類的救贖者,並且等待他再來時帶來萬物的更新和復興。
神興起先知,呼籲南北兩國的王和人民回轉
​明白舊約的訣竅: 

祈求聖靈的光照、認識歷史背景、投入神的故事

       

       由少年時代信主至幾次唸神學,我都沒有對舊約產生過真正的興趣。也許,最大的攔阻是我不明白讀舊約有甚麼重要意義。過往我一直認為,舊約主要是記述以色列人如何對耶和華神悖逆、不忠,如何在守約上失敗;它既然是一段失敗的歷史,我只要不去學他們就是了,它還有甚麼參考價值呢?而且,因着耶穌的降世和完成的救贖,舊約所記的律法和敬拜禮儀,也已經被成全和更新了,熟悉新約豈不是更重要嗎?不過,舊約既然是聖經一部分,我身為信徒當然不可對它視而不理,因此,我仍然會以虔誠的態度來讀舊約,但總是不求甚解,只期望能對舊約有一個梗概的認識,和明白其「精意」就足夠了。

 

      大約在2000年,我的信仰生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低谷。我覺得過往我在神學上所學到的一切知識,都無法幫助我經歷到信仰的真實──或更直接地說,無法幫助我親近到那位我所相信的神。那刻,我的心靈很枯乾和迷惘,我知道我不能再用舊日的方式去透過書本來尋求出路。因着一對主內夫婦的啟廸,我開始用了一個我從未試過的方式來尋求指引──我嘗試與那位居住在我心中的聖靈對話(教會和聖經豈不是一直教導我,聖靈居住在我心中的嗎?我卻從沒試過與聖靈交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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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聖靈的光照

  由那時開始,我便與聖靈這位「訓慰師」結伴同行自己的人生路和信仰路,隨之而來,我驚訝地發現,自己的信仰生命原來可以跟以前的信仰生命有很大的分別。其中一個分別,就是聖靈能夠幫助我明白和體會到讀舊約的意義,而且還可以讀得津津有味!過往我當然知道「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這也是我督促自己要讀舊約的原因,但我卻必須坦承自己讀得很馬虎和勉強。但此刻,我卻真正經歷到加爾文(John Calvin)所說的:「聖靈是聖經的作者」[1] ,以及「除非聖靈將神的話印在我們心中,否則它不會真正地影響到我們。」[2]

 

       聖靈既是聖經的作者,那麼,我們就必須讓聖靈為我們解讀聖經。英國聖公會主教、聖經學者賴特(N. T. Wright)曾說:「神期望我們運用一種進入禱告狀態並接受聖靈啟廸的心思去讀聖經。」[3]我發現,過往我讀聖經,尤其是讀舊約,總覺得它來來去去講着同樣的事,令我感覺枯燥乏味。但當我的心向聖靈開啟,請祂作導師去教我讀聖經後,聖經的內容卻不知怎的變得「活」起來,它不再只是一套教義、規則或道德教訓,卻是一個接一個的真實故事,每個都有血有肉地訴說出一位真實的神如何介入和塑造着人類歷史,當中的人如何與神打交道而走上不同的人生路途,至終引領到不同的結局。我發覺聖經的故事會不斷邀請我進入其中,成為當中的角色,去與這位神接觸,去明白神與我如何一起去創造那個屬於我自己,也屬於我時代的故事。

 

        因此,就我的經驗來說,要明白聖經就必須要有聖靈的啟導和光照,正如耶穌一早明言:「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訓慰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因他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約十四16-17、26)。這對我來說是千真萬確的。

回到真實的背景

 

      其次,我過往覺得舊約很蒼白、遙遠,是因為我很少留意它的背景(context)。舊約記述的事物,主要是發生在地上的事,絕少是發生在天上的事,或另一個世界的事。它既是古代的真實歷史,我們便可以透過它所提供的地理座標(如伊甸、吾珥、迦南、埃及等)、歷史座標(如創世時期、列祖時期、出埃及時期和進迦南時期等),以及民族/帝國的座標(如埃及、亞述、巴比倫、非利士人、亞摩利人、摩押人等)來明白舊約。

 

      單就認識聖經的地理這點,我們今天有幸能透過旅遊之樂來增長這方面的見識。今天不少教會和機構都會舉辦各類行程和重點的「聖地遊」,而我也有幸在2013年到以色列的希伯來大學,修讀了一個「新約考古學」的短期課程,繼而在2014年帶同多位學生,追隨耶穌的腳蹤遊歷了聖地一遍。雖然兩次行程都以考察新約的地方為重點,但我們仍會遊歷耶路撒冷的舊城、希西家水道,還在山上俯覽耶斯列谷平原一起高歌敬拜。當我遙望着耶斯列谷的時候,腦際便浮現了舊約一幕幕的戰爭景象,那刻我深覺舊約的記述不再是空泛、遙遠,反而是歷歷在目了。

 

      當然,不是每個基督徒都可以親身遊歷聖地,不過,花一些心思去利用聖經地圖和百科全書等參考書,對舊約經常出現的一些地方、民族及帝國增加認識,都可以拉近我們與聖經的距離和掃除空泛的感覺。以這種方式來讀舊約,給我帶來很多趣味和想像,也啟發我對許多事件產生了較為深入的思考,這跟從前我用「咪書」方式來讀聖經的果效是有極大差別的。我將會在這平台與讀者分享我在這方面的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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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入神所開展的故事 

 

最後,也是對我的讀經生活帶來重大改變的一點,就是我發覺我把舊約定位為一本怎樣的書,原來會影響我怎樣去讀它和明白它的。例如,如果我把舊約視作一本律法書,我便會把焦點放在它有哪些律法是要我去留意和遵守。試問,讀一本律法書,(甚至某程度是一本過時的律法書),又怎會不覺得枯燥乏味呢?而且,對於聖經當中的人物故事,我也只會留意那人按照律法的標準是在行善抑或是行惡,他的善行和惡行會為他帶來甚麼結局,我有甚麼要學他或不要學他的地方等等,但我卻不會對那人的生命產生任何的認同感,也不會細想他有哪些人性的弱點,是我也可能一樣有的。

 

      另一方面,我若把聖經定位為一本提供道德教誨的做人指南,我就只會從聖經的故事中歸納出有甚麼教訓,或是從經文中抽取出相關的教誨,要我去領受和牢記;當中的細節和重點就顯得無多大意思,更不會以宏觀的角度去看見聖經的總體脈絡和歷史。這種讀經方法只會破壞我的讀經興趣,因為我若已認識經文有甚麼教誨,再讀也只是再次提醒我記得那些教誨而矣,多讀幾次,就會產生厭煩和沉悶的感覺。

 

      那麼,我如今把聖經定位為一本怎樣的書,以致能夠增加我的閱讀興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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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如今把聖經視為一本「歷史故事」書,而它所敍述的是一個由神所展現的人類故事。人世間的書,都是以人的思考或想像來書寫的;但聖經卻是獨一無二的,因為它有很多內容,若非是出於神自己的啟示,根本是沒有人可以臆測到的。創世故事便是一個明顯例子:我們一就是相信它是神所啟示,而肯定其真確性;一就是接受它是由人編造出來的,可信性存疑,此外便沒有第三個選擇了。

 

      我當然相信聖經是出於神的啟示。而聖經所敘述的歷史故事,對我們人類的存活至關重要。而我認為,賴特把這個歷史故事看成是一齣五幕劇,是很有意思和很有啟發性的。他說:「我們可以把聖經的故事,看成一齣五幕劇:第一幕是創造;第二幕是墮落;第三幕是以色列;第四幕是耶穌…。而教會便是…隨着這個故事邁進…預期結局…那最後一幕的即興劇。」[4]

        當我依循他所勾勒的方式,以五幕劇的進路來閱讀舊約和新約,整本聖經便「活化」起來。展現在我眼前的,是由神在背後編寫和闡述的五幕連續劇;我可以在它們裏面,為古往今來困惑着人類的三個基本問題──我們從何處來?我們是甚麼?我們往何處去?──尋找到答案。而且,當我不再把聖經看成是單純的教義和道德訓誨,而是有血有肉的故事時,我便可以運用文學敍事的寫作元素,諸如地點和時間的記錄、人物性格和人生故事的描述、隱喻和符號(包括數字、物件等)、不同的風俗和文化等等,來進行閱讀。聖經的意義便更加豐富,閱讀的興趣會不斷增添,從中所獲得的啟廸亦會越來越多。

        我覺得這樣的讀經不但為讀經帶來樂趣,它同時亦幫助我建立起一種有血有肉的信仰。這樣的信仰既能夠幫助我對應生活上的不同挑戰和困難,又能幫助我更易明白和體恤別人在困苦中的需要,並且施以援手。

 

        我經驗過的這種讀經方式的確是十分奇妙,盼望讀者們也會認真去嘗試。我亦期望自己能幫助讀者,透過這種進路來投入聖經這個大故事中,以致能啟發我們去承傳編寫這故事的作者(神)的心意,好好以基督徒的身份去演活當下留給教會去演繹的第五幕劇。這是我的祈求和心願,惟願聖靈幫助我們。

[1]加爾文著,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翻譯小組譯,《基督教要義上》,第二版(台北:加爾文出版社,2011),1.9.2。

[2] 加爾文著,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翻譯小組譯,《基督教要義上》,第二版(台北:加爾文出版社,2011),1.7.5。

[3] N. T. Wright, Scripture and the Authority of God: How to Read the Bible Today (n.p.: HarperOne, 2013 [2011]), 194.

[4] N. T. Wright, The New Testament and the People of God (Minneapolis: Fortress, 1992), 141-142.

明白舊約竹日的訣竅

聖經是故事?

 

 

以故事的視角來閱讀聖經   

 近年來,不少學者都特別留意到舊約和新約的文學體裁主要是敍事體(narrative)──就是以敍述故事的寫作手法來書寫內容──於是便著力從解釋「故事」的視角來了解舊約和新約的內容。中文讀者看見「故事」一詞,有時會想到虛構故事或隨口講故事的意思,擔心用「故事」來談論聖經會貶低神話語的神性。其實,敍事體或故事體只是一種書寫手法,它可以用來記述真人真事和真實的歷史故事,因此,只要我們確信聖經所敍述的故事全是真實的人和事,就不用擔心以敍事體來研讀聖經會對它構成任何貶損了。字典對「敍事體」的解釋是「用說話或文字把一些相關事件敍述出來」。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也經常會用敍述方式去向別人講述某個事件,如果化成文字,敍事體除了可寫成散文,還可寫成詩體(例如敍史詩)、甚至寫成歌詞或戲劇。敍事體一般包含六項要素,分別是時間、地點、人物、事情的原因、經過和結果,為的是讓聽眾或讀者明白故事人物的活動和事情的始末,並留下一個清晰和完整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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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約和新約的書卷雖然是由不同的人執筆寫成,但這些書卷之所以具備超然性,可以被眾信徒尊崇為信仰奠基石的「唯獨聖經」,乃因信徒皆相信它們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神乃是在背後默示和引導著整部聖經書寫及滙集起來的那位超然作者。而且,不單是書寫過程本身,連聖經裏面所記述的世界和人類源起及事件發展,信徒都相信是神所主導和掌管的。歷史(history)就是祂的故事(His Story)。

 聖經講述一個連續的故事?

 

     的確,聖經不是一本連續的章回小說;我們要讀明聖經,便要先認識它的獨特性。

 

       首先,聖經分為舊約和新約兩部分,舊約包含39卷書,新約包含27卷書;換言之,聖經是由舊約和新約兩部分的66卷書滙合而成的。由於這66卷書是由多個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時代中寫成的,因此它們並不連接。

 

       而且,教會對聖經這66卷書也有一套傳統的分類法,就是按照各書卷的性質,把舊約的書卷分為五經、歷史書、大小先知書、詩歌及智慧書,又把新約的書卷大致分為福音書和書信,於是,今天印刷的聖經便參照此分類方式,來編排各書卷所安放的次序位置。因此,我們若把聖經從頭至尾讀一次,便會覺得時序混亂,難以抓到整體的重點。但若是依照分類來學習,則只能掌握各類書卷的主旨和信息(例如五經的主旨、智慧書的信息等),則有「見樹不見林」的感覺,難以貫通明白整個故事。

 從故事讀出五幕劇

 

      聖經究竟有沒有一個總主題、一個總主旨、一個總信息,或是一條發展脈絡呢?近年一些學者提出一些研究聖經的進路,似乎引領我們在這方向上尋求解答。這個進路是由書寫聖經的「敍事體」(也即「故事體」)來作為一個入口的門路,進而發展出一個「五幕劇」的觀念,來貫通明白聖經從舊約至新約的整體信息。

       整本舊約和新約聖經正在向我們述說一個極之重要的神和人的故事。我們透過這故事不僅知道我們是從何而來,還能明白我們活在一個怎樣的世界,以及我們該如何在這個悽慘和一團糟的世界中自處和待人;最後,我們還可以盼望那位偉大的造物主徹底的拯救,更新祂所創造的世界和人類。

 

        賴特可以說是當代極力提倡聖經展現了一個宏大故事的學者,他曾說:「我們必須…..把聖經看成是一個有不同進程的故事、一齣有不同劇目的戲劇」[1];而且,他還進一步提議,「可以把聖經故事本身視作包含五幕劇。也就是:1─創世;2─墮落;3─以色列;4─耶穌.... 然後,教會便是在那個現行故事的『權柄』下,為那引至預期終局的來臨,並為此鋪路的最後一幕,作出即興的演出。」[2]

 

1. N. T. Wright, The New Testament and the People of God (Minneapolis: Fortress, 1992), 141-142.

2. N. T. Wright, Scripture and the Authority of God: How to Read the Bible Today (n.p.: HarperOne, 2011), 124-125.

聖經是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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