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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的故事第9

以色列的故事(2):由一個家族建成一個民族

​民數記的故事(1)

上回利未記,

 

神在西奈山,藉著摩西頒布他和以色列人之間的律例、典章和法則(利二十六46)。

​我們在利未記認識到:

神是一個
聖潔的王

祂要建立
一個
聖潔的國

下接的民數記故事

讓我們知道:

祂的人民
一群怎樣的
人民

神怎樣信實守約
​等40年
來讓
亞伯拉罕的
後代
得地

 

神要建立一個國,國的人民便很重要,

因此,祂要先盤點祂的人民,再把他們組織起來

​(民一至六章)

時間:神要以色列人把逾越節的那個月定為一年的第一個月,即正月(參出十二2)。

            民數記一章1節指出那時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後,第二年二月一日」。

​地點:在西奈的曠野(民二1)

神吩咐摩西做了以下工作:

          1. 

 

除利未支派外,每一支派選出一個首領,幫助數點其支派20歲以上,可出去打仗的男丁人數,記錄下來。

                2. 

 

以會幕為中心點,分配各支派的紮營位置:十二支派(約瑟化作以法蓮和瑪拿西兩個支派)在外圍的四面。利未支派被分別出來,在接近會幕的內圍紮營。

 

神再指示起行時的列隊次序。安排了猶大支派在帶頭的位置。

                     3. 

數點利未人一個月以上的男丁人數,他們是代替十二支派頭生的男丁去歸給神,負責聖所的工作。

祭司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要作利未人眾領袖中的領袖。

​利未支派有三個宗族,要數點三個宗族30至50歲的男丁人數,他們要在聖所工作。神把他們的職責清楚分配好。

                       4.

神立即處理民中的一些問題,包括:

把患痲風病的,患漏症的,以及因接觸死人而不潔的,都送出營外。

人民當中有虧負人的,要作出賠償,除去人民積藏在心中的罪污。

清除丈夫對妻子不貞的疑心,還妻子清白;倘妻子確實不貞,也得暴露出來。

​有些人民會自發許願離俗歸神,神便為他們立「拿細耳人條例」。

由以撒到雅各

​雅各12個兒子

經過400多年,
神帶領他們出埃及

由神呼召
亞伯拉罕開始

建成
一個家族

建成
一個民族

成為一群
龐大的人民,
​分成12支派。
​由於利未支派被分別出來,
代表眾支派在會幕供職,
約瑟的兩個兒子
以法蓮和瑪拿西分別成為
一個支派,
他們連同雅各10個兒子的後代,成為12 支派。

最後,祂教導祭司如何

奉祂的名祝福祂的人民

(民七22-27)

漸變背景

國民起行前的準備

至正式起行

​(民七至十章)

摩西豎立了帳幕的那天,就用膏抹它,使它成聖;又把其中的一切器具、祭壇和祭壇的一切器具,都用膏抹了,使它們成聖歸給神。

十二支派的領袖一同奉獻六輛篷車和十二頭公牛,讓利未三族作運送聖所器具之用。

在膏抹祭壇的日子,各支派領袖每天奉上本身支派的供物。每支派的供物是一樣的,包括:一個銀盤和一個銀碗,盛滿調油的細麵作素祭;一個金盂盛滿了香;一頭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兩頭公牛、五隻公綿羊、五隻公山羊、五隻一歲的公羊羔作平安祭。

金燈臺點燈,利未人潔淨禮和奉獻禮

出埃及的第二年正月守逾越節

造銀號,吹銀號

第二年二月二十日,雲彩從法櫃的帳幕收上去的時候, 以色列人就從西奈曠野按站起行;雲彩在巴蘭曠野停住了。 這是他們照著耶和華藉摩西的吩咐,踏出了旅程的第一步

沙灘

神的人民,是一群怎樣的人民?

​(民十一至二十五章)

在一年前,這群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捆鎖中,呼求神拯救他們。

(出二23)

神拯救他們出埃及後三個月,眾民在西奈曠野與神立約,他們那時都一致地回答:

「凡是耶和華吩咐的,我們都要遵行。」

​(出十九8)

出埃及後第二年,當他們第一次起行不久,就不住地發怨言。

 

接着又起貪慾,為了想吃多樣化的食物而抱怨。

(民十一章)

利未人可拉等人,與會眾中的250個領袖,起來反抗摩西,似乎是為了爭取權力。

神懲罰他們後,第二日,全體會眾都向摩西和亞倫發怨言。

(民十六章)

十二探子窺探迦南後,除迦勒和約書亞外,眾民都害怕和發怨言,甚至提議回埃及去。

後來神宣布他們不能入迦南後,他們又擅自出擊。

​(民十四章)

身為領袖的米利暗和亞倫,挑起對摩西的質疑和不滿。

(民十二章)

眾民因要繞過以東地,心裡煩躁,反抗神和摩西。

(民二十一章)

其後在什亭,人民與摩押的女子行淫亂。

​(民二十五章)

垃圾搖滾

這群以色列民表現出來的,是只顧滿足自己的貪慾、

任性發脾氣、三心兩意、爭取權力、忘恩負義、

容易被女色所迷,轉去拜其他假神,

對神卻連半點信心和敬畏都建立不起來。

而且多次都是身為領袖的犯罪。

這樣的人,配進神要建立的國,成為神的子民嗎?

可是,神若決定不要這批人作祂的民,

祂給亞伯拉罕的應許豈不落空了嗎?

你們中間被數點過的,就是按著你們的數目,從二十歲以上,向我發過怨言的,都不得進入我起誓給你們居住的那地;只有...迦勒和...約書亞才可以進去。

但是你們的孩子,就是你們所說他們必被擄掠的,我要把他們領進去,他們必得著你們厭棄的那地。

 

至於你們,你們的屍體必倒在這曠野。 你們的兒女必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擔當你們背信之罪...(民十四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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