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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如磐的海灘

以色列的故事第60頁

以色列的故事(6):以色列亡國,國民被擄與歸回

瑪拉基的故事(2)

​瑪拉基的故事(下續)

對於他們在心中妄論:「作惡的,耶和華都看為善,並且喜悅他們」,或說:「公義的神在哪裡呢?」(瑪二17),神也幽默地回應說:「你們所愛慕立約的使者,就要來到」(瑪三1)。

 

他們既然質疑公義的神在哪裏,那就表示他們是渴慕公義的了。好吧,神將會派祂的使者在前面預備道路,好讓「你們所尋求的(公義的)主」進殿來(瑪三1)。

然而,當公義的主真的臨到,「誰能當得起呢?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站立得住呢?因為他像煉金之人的火,又像漂布之人的鹼」(瑪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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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義的主首先要潔淨事奉祂的利未人,煉淨他們,他們就懂得憑公義獻祭物給祂了(瑪三3)。

 

祂還要在祂的子民中間,按着公義施行審判呢(瑪三4)!如此就沒有人會質疑公義的神在哪裡了。

猶大子民質疑神的公義,是對神作出一個極其危險的嘲笑,因為祂若以「公義的主」來到,恐怕他們都要滅沒在審判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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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而這位公義的主沒有因被質疑而一味降怒,祂仍堅守自己與他們所立的約,「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你們雅各的子孫也不會滅沒」(瑪三6)

 

換言之,祂的公義審判一如既往是為了使他們轉向祂,而不是要滅絕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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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仁慈的主表明「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必轉向你們」(瑪三7),他們的回應是:「我們要怎樣回轉呢?」,這究竟是謙卑發問還是故意抬槓呢?

 

神接着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試試我」來解釋回轉,我們也許難明,但對於熟悉列祖故事的猶大人來說,可能不難意會其意思。

以色列的列祖除了亞伯拉罕把擄獲之物的十分之一獻給撒冷王麥基洗德外(參創十四20),雅各許願獻十分之一給神更是經典(參創二十八10-22),亦與以色列的應許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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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因逃避兄長追殺而途經伯特利露宿,在夢中看見耶和華在梯子上對他發出立約的應許(創二十八13-15)。

當雅各清早起來,便把用作枕頭的那塊石頭立作石柱,在柱上澆了油,然後許願說:「如果神與我同在,在我所走的路上看顧我,賜我食物吃,給我衣服穿,使我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的父家,我就必定以耶和華為我的神,我立作石柱的那塊石頭,必作神的殿;你賜給我的一切,我必把十分之一獻給你」(創二十八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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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這個許願,也有「試試神」的意思,神卻欣然接受「被試試」,按照祂所應許的,一直眷顧雅各至他重回故鄉,所以雅各後來便上伯特利築壇還願,而且在還願的時候,神再次向他顯現,賜福給他,給他改名為以色列,並向他重申立國的應許(參創三十五1-13)。

 

雅各的「試試神」,

證明神是可以被試試的,

而祂對雅各的應許,

也必然會在以色列國身上

實現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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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神建立以色列國時,已清楚定明百姓要把出產和牛群羊群的十分之一歸給祂,供給利未人(參利二十七30;民十八24),利未人再把十分之一歸給祭司作生活之用(民十八28),另外每三年末要把全部出產的十分之一積存在城裡,供給利未人和寄居者及孤兒寡婦之用(申十四28-29)。

 

這種把十分之一歸給神,某程度上相當於現代的國民要給國家納税,藉此供給國家的公僕,並讓國家推行一些扶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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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猶大人若然忽略此事,就會造成利未人和祭司缺乏生計。如此下去,祭司和利未人供職系統便會崩潰,以色列國也變成不是神所建立的那個以色列國了。

 

因此,以色列人當獻十分之一這事,是關乎以色列國是否能按照神所規劃的那樣子運作,也關乎神能否成就祂賜福以色列國的應許。

 

當神的子民都願意依從神的指示回轉,按照神所規劃的方式在以色列國中生活,神的應許就會實現:

 

萬國都要稱你們為有福,

因為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

(瑪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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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那刻仍是被擄之民,還是復國無期的猶大人,卻可能在心中反彈,不以為然地頂撞說:「事奉神是白費的;遵守他的吩咐,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哀痛而行,有甚麼益處呢?現在我們稱驕傲的人為有福,作惡的人得建立;他們雖然試探神,卻得以逃脫」(瑪三14-15)。

 

說這話的人始終看不見神一直愛顧他們這民族,一直在信實守約,所以無法對神有信心和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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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神同樣留意到當時仍有一些猶大人是敬畏神和思念祂名的,祂會把他們間的談論和心聲同樣記錄下來(瑪三16),留待祂施行作為的日子,把真正事奉祂的義人和不事奉祂的惡人區分開來,他們的結局將迥異不同。

 

公義的太陽會照亮和醫治敬畏的人,驕傲的惡人將棄如塵土(瑪三17至四3)。

筆記本和筆

瑪拉基書最後叮嚀了兩件事

(瑪四4-6):

 

一,無論何時何地,以色列民都要謹記神在何烈山給以色列民所吩咐摩西的律例和典章,這正是神與以色列民所立的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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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神再次表明,在祂那大而可畏的日子──即祂施行作為的日子──祂必先差派以利亞先知到他們那裏去。

 

這個提示與前面三章1節一致,讓熟悉先知傳統的以色列民有所期待和警覺。至於這先知的工作,是「要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擊打這地,以至完全毀滅」(瑪四6)。

父親和兒子

這句話有些特別,因為轉向的關係,變成為「父親」與「兒女」,而不是神的子民轉向神。這裏的「父親」和「兒女」都是複數字,意思可能指人倫至親關係的復和與互相歸向。

對認識神是他們父親的以色列人來說,這「父親」和「兒女」的人倫關係若要完全復和、互相歸向,關鍵必繫於他們全都歸向和順服那位造他們的神,以及從祂那裏得着愛與和平的力量。

這句勸籲便成了舊約的終句,

引領着以色列人抱着期待的心,

等候神的先知來臨。

我們在新約的路加福音中看見,本書的預言在施洗約翰的身上應驗,因為天使向祭司撒迦利亞預言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約翰…未出母腹就被聖靈充滿。他要使許多以色列人轉向主他們的神。他必有以利亞的靈和能力,行在主的前面,叫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叫悖逆的轉向義人的意念,為主安排那預備好了的人民」(路一13-17)。我們往後得知,施洗約翰正要為舊約眾先知所預言的那一位開路,那一位便是帶來復和力量的和平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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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拉基書如何整合第三幕劇,

並連接第四幕?

瑪拉基書是向被擄歸回的猶大人發出信息,重點卻是重提那些促使第三幕「以色列的故事」出現的最重要的約,包括:

以色列的約(一2-5)、祭司和利未人的約(二1-9)、

列祖的約(二10)、娶妻之約(二14)、

許願納十分一之約(三8-12)、摩西的約書(四4),

以及神會照祂所應許的,派立約的使者前來(三1),

執行約的祝福和咒詛(三4-5,四1-3)。

 

神重申祂的約是不會改變的,因此以色列不會滅沒(三6);換言之,以色列的故事不會就此終止,還得期待神要完全實現祂的約。

附加

神決心要落實和實現祂的約,問題是已經與神立約的以色列民,是否願意回轉和守約,讓神給亞伯拉罕的約,得以早日在地上完全實現出來。

 

如果以色列民始終未能守約,那神的應許豈不落空?這個尚未解決的關鍵問題,便要留待下一幕才有所交待。

 

我們往後將看見,

福音書的故事,

便承接着這第三幕的尾聲而展開,

引領我們進入

「新約」(new covenant)!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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